泰安市飞扬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参加山东农业大学采购项目申购单编号(20140300087)的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约定,中标后供应无法验证为正品的产品。根据《山东农业大学竞价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山农大资通字【2014】4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公司提供假冒伪劣及不合法技术物资进行网上竞标,决定取消其竞价资格,五年内禁止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参加学校所有竞价及招标采购活动。
希望各投标供应商能严格履行承诺,自觉遵守竞价采购有关规定,诚实守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山东农业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