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系统自启用以来,为学校教学科研物资采购提供了一个“节约、高效、优质、阳光”的物资交易平台,使每一笔交易在公众监督下操作,实现了“阳光采购”。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简化审批环节及手续,资产处对竞价采购系统运行程序进行改进,报账时所附的“物资申购单”不再另行加盖资产处印签,采用直接打印电子印章形式,并填加“二维码”识别功能。
电子图章使用方法为:教师通过竞价采购系统采购物资,经系统审核后,在“打印”功能里会自动生成带有“山东农业大学采购审核专用章”的物资申购单,申购单经院系项目负责人或经费主管人签字、验收人员(原三名验收人员简化为一名验收人员)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即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5年3月30日